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金麦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娟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8245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1月28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677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住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4幢9层901室-1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宁街208号嘉逸商业中心2幢304室。经营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4幢9层901室-1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宁街208号嘉逸商业中心2幢304室。企业法人由陈娟变更为许娟。企业负责人由陈娟变更为许娟。自设仓库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4幢9层901室-1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宁街208号嘉逸商业中心2幢304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