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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厦门思明德善堂第四门诊部等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信息来源:查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管〔2018〕105号)规定,同意厦门思明德善堂第四门诊部等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变更前地址

变更后区域

变更后地址

备注

1

厦门思明德善堂第四门诊部

思明区莲花南路盈翠里34号

思明区

思明区建业路10号106、107(一层及夹层)

 

2

厦门思明永福康门诊部

思明区凤屿路34号之229(三节点二层21-24号柱子)

思明区

思明区凤屿路186号之93(福津大街3节点一层61号)、凤屿路34号之229(三节点二层21-24号柱子)

扩大面积

3

福建省联益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厦门第十一分店

同安区美人山一里2号4单元之一

海沧区

海沧区石塘一里5号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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