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厦门紫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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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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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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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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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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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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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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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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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71号5号楼第5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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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氧氟沙星口服溶液〔规格:100ml:2.5g(按 C18H20FN3O4 计);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210〕; 受托方(华益药业科技(安徽)有限公司)4#车间,口服溶液剂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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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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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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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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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