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城县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江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共计70余人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布置有关工作。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传达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0159)精神,再次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经营的条款要求,宣贯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治,由驻店药师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按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的要求完成执业药师注册上岗履职。
下一步,江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整治,严厉打击执业药师空岗、兼职、未注册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