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的函》(国卫医资源便函【2019】3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先组织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开展智慧医院建设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各县市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二、参评方式
参加医院智慧服务等级评估的医院,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网址:http://sjzx.niha.org.cn).按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详见《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评估标准和操作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完成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已经参加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的医院可使用原帐号登陆“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新参加的医疗机构在“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注册申请帐号完成填报工作。
三、参评时间
本次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将依据不同省份,分时段开放“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参与评估工作。
陕西省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时间(即“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向陕西省开放时间为8月21日—30日)。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委直委管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周密组织、以评促建,加快推进本县市区、本医院的智慧医院建设。三级医院均要参加本次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可将医院评为0级至5级。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委直委管医院请于9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医院参加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注:需详细列明参评医院数量、名称和评级结果)报送至市卫健委医政科。
联系人:任博 33550819
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徐帆 李红霞
010-81138607 81138606 81138605
技术咨询电话:15699830058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