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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信息来源:查看

    2023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本部门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委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务虚会等,班子成员分赴基层调研宣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实现轮训全覆盖。先后举办“举旗帜?送理论”宣讲、“医心向党、踔厉奋进”微宣讲比赛等,召开“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2次。选送的微党课作品《我要和你一样》,荣获全市最美微党课决赛二等奖。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以宣讲报告、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集体学法12次,各党支部党小组在“三会一课”中学习法律法规10余次。在全系统内举办了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期依法行政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依法行政业务技能测试。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将述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召开第8次党委会听取上一年度委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年召开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4次,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起,参加2022年度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现场评议会。四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及时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试行)的通知》,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大力推进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2023年,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年度考核,组织对全市4家三级公立医院开展法治建设实地评估。市妇幼保健院获得安徽省首批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省级示范医院称号。通过强化法治建设考核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法治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执业。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推进“放改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4项,优化服务流程5项。2023年,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2864件,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4件。全面推进“皖事通办”,实现“全程网办”,共梳理128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分类“无差别受理”。二是开展“民呼我应惠万家”线上便民就医服务。以“马鞍山市智慧健康”微信公众号打造全市智慧便民就医服务平台,实现全市13家二、三级医院预约挂号一键申请、检验报告一键查询、就医记录一键调阅。全市居民通过线上预约挂号已达200.56万人次,跨医疗机构调阅电子健康档案达7951次,就医流程进一步优化,重复检查有效减少,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进生命健康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制定《马鞍山市生命健康产业2023年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深入一线听民意 聚焦诉求解难题”活动,共联系22家生命健康企业,了解困难诉求13个,已协调解决6个,基本解决4个,协调移交其他部门办理问题事项3件。四是深入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我委通过构建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帮扶机制、实施职业健康数智信息化建设、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模式、主动送策入企精准帮扶等多项举措深入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该工作举措被国家卫健委工作交流专刊刊登,作为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示范案例在全国推广。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及时公布我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要求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其中有2个事项同时履行了公众参与程序,2个事项履行了专家论证程序。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委所有重大决策文件均按程序经委法制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重大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在开展合法性审核过程中,积极听取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2023年,我委共开展合法性审查8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我委已设立公职律师,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现有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1名。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疑难案件讨论,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建议等。2023年,委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件,参与合同审核4份,参加会议讨论2次,代理我委1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委公职律师共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发表意见4次,参与委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3件,参与委机关1起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相关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我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基准,及时调整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执法案卷和执法效能“双点评”活动,提升案卷制作水平。组织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市、县(区)执法能力均衡发展。2023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旁听庭审活动各1次,开展《行政复议法》等法治专题培训7次,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1次;办理了1起罚没款超过100万元重大案件;有1例行政处罚案例入选全国公共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优秀案例,3例入选全省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市卫健委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全方位监管医疗机构、职业健康、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重点领域。2023年,对全市医疗机构、企业、公共场所、供水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共13516户次,实施行政处罚230起,罚没金额约355万元;完成对583户的“双随机”检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100.00%;共开展传染病防控、消毒产品、预防接种、职业卫生、医疗美容、医疗废物、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30余项专项检查,出动监督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单位500余户次,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破解职业健康监管难题。推行“职业健康管家”模式,建成职业健康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构建起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调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难题。目前,管家服务覆盖全市800余家企业,消除企业职业病防治风险隐患2000余条。2023年,我委申报的“马鞍山市构建职业健康管家服务模式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项目被选为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候选项目之一,并参加了全省陈述答辩。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方案,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要求,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1起,开展实战演练2次、技术培训4次。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全市卫生应急能力一体化建设。调整组建安徽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马鞍山),完善各县区流调队伍,有效提升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能力。2023年12月,我市代表队在全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决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两人分别获得个人一等奖。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处理“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健全“党建+信访”机制,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开门接访、亲自调度攻坚,化解19件省市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创新“信访+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市医调委人民调解优势,探索形成树导向、专业解、促防范的“导、解、防”工作法,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2.78%,医患双方满意率达到96%、98.5%,市医调委荣获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人的各项义务,尊重生效司法裁判、复议决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委无行政复议案件,有1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主要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目前该案还未判决。二是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2023年,我委13件人大议案、17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办理满意率100%。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是规范落实政务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强化卫生健康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规范答复公民和法人信息公开申请,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本机关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019件、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地级市院前急救立法工作,2023年,《马鞍山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实施类项目推进。我委牵头成立了急救立法起草工作小组,起草了《马鞍山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通过。二是推进地方标准制定工作。2023年,我委共申报了4项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3项马鞍山市地方标准计划。其中,市疾控中心申报的《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建设指南》《基于流行性感冒风险指数构建方法》两个项目分别被列入省、市2023年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此外2022年我委申报的一项职业健康领域市级地方标准已批准发布。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民法典公园卫生健康宣传橱窗等普法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竞赛答题活动累计3615人次,参与宪法知识网上测试131人。深入社区、校园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讲座,利用爱国卫生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医药法》活动宣传月、敬老月等主题活动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深入全市乡村、社区6个监测点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活动期间,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7次,发放宣传品、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约5000份,培育村医、村卫生健康专干“法律明白人”共141人,卫生健康普法志愿者共205人。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委执法人员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切实将普法工作落实到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2023年,针对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召开了10余场专题普法培训会,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等开展精准普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3年以来,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经验特色亮点提炼不够,法治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富有特色的宣传普法活动还不多,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工作机构还不健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法治队伍学习培训全战线全覆盖。

二是推动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突出重点领域普法。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结合各卫生日和专项活动,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三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督促各单位健全法治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持续开展全市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估工作,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事项做到应审尽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听取司法审判建议。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

五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协助市人大加快推进《马鞍山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地方立法颁布实施,并做好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进2022年获批的地方标准颁布实施,推进2023年通过立项的省、市地方标准起草制定。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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