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越来越大,给失业保险基金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基金安全,守护好老百姓的“救急钱”,清镇市始终把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对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基金支付、运行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以最大限度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2023年,全市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22万人次2069.2万元,阶段性失业补助金2100人次133.28万元,为失业金享受人员代缴医疗保险1.12万人次824.42万元,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内部建设。在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制防、群防”机制基础上,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印发了《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的八条措施》,明确加强向上问计、强化疑点数据核查、定期自查自纠等八方面长期性制度要求。
二是健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把好风险防控关。坚持“一岗三责”制度,按照“谁职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经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清镇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建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风险防控体系。与法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联系人和各自职责,为违规资金的追缴打好基础。
三是注重业务能力提升,把好业务办理入口关。对标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各项要求,全面梳理现行经办规程,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加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信息化比对核查,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事前核验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申领简便、快捷、通畅、安全。
四是充分运用基金监管系统,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优化系统节点配置,开展事前风险防控预警、事中风险排查、事后基金处置追回等工作,确保业务经办和资金流向有痕可查;紧盯实时风险,加强内部监管检查,对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上好基金安全管理“双保险”,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2023年以来,全市共追回不符合享受失业待遇130人386179.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