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总体思路,扛牢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完成,评议考核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开展实地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召开食药安委工作会议、风险会商会议,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校园食品安全、过期药品排查等专项行动,推动“四个最严”“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地见效。全市1.3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由2129名党政领导干部包保,市级领导以上率下,带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层层靠实“包保责任”,包保覆盖率、督导完成率均达到100%。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协调补充基层空编人员47人,指导5个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取得CMA和CATL认证,推行餐厨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置,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强基固本,创城各项任务全面达标。自2021年我市被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城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印发《酒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指标细化分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先后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突击月行动”,累计抽调145人次开展7轮次督查检查和模拟验收,全市9400家明查点位和8500家暗访点位基本达到评价验收标准,13个示范引领项目完成项目资料准备工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75项评价内容已达到验收标准,等待国务院食安办组织验收。
三是坚持以创促建,体制机制得到全面加强。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以创促管、以创促建,创管结合,着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实行“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评价合格率达到98%。加大检验检测投入力度,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和基层监管所建立138家快检室,全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测量达到每千人3.9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达到每千人2.1批次,全市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基层监管所全面配齐便携式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车辆47台,全市获评四星市场监管所6家,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四是坚持风险防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委办协调作用,牵头抓总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油烟治理、囤积防疫药品排查等各类专项整治11项,一季度食品监督抽检783批次,合格率为97%;发现使用假劣药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18起。开展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排除一般风险隐患125处、较高风险隐患14处,全市各院校及周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可控,餐饮浪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外卖平台、夜市摊位、农村集市等群众反映的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代表全省接受国家总局组织的校园食品交叉互查,初步反馈情况较好。开展“3·15”晚会曝光食品排查工作,未发现“梅菜扣肉”“听花酒”等问题食品。
五是坚持示范带动,推动食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在食品安全方面谋划探索“信用+”赋能食品安全监管、“一证通”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三安联动”织密风险防控网等13个方面具有全省示范性的创新举措,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由点及面进行落地推广,致力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标杆。充分发挥地区产业优势,指导企业对枸杞、甘草、肉苁蓉等酒泉食药同源物质进行深加工,帮助3家企业争取食药物质知识产权提升项目经费共60万元,与兰州大学对接共建肉苁蓉提取实验室,帮助本地企业完成肉苁蓉生产加工课题研究及成果转化,助力我市做大做强食药同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