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专项行动,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清单》中关于处方药品销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二是要求各经营企业建立完善药品验收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没有建立验收制度或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下达责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处方药有不凭处方销售的情况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进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