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单位的信用管理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兵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兵医保发〔2022〕14号)的要求,师市医疗保障局结合2023年度对师市定点医疗机构稽核检查及协议处理情况,对师市26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目前,师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建立了“三级”名单管理制度,即“红灰黑”三个名单。师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法规,事实依据对评价结果进行了认定,其中130家医药机构纳入“红名单”,现予以公示。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