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取消温岭市众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持有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名单(2024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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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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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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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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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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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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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众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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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食药监械生产备20160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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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产场地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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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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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远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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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食药监械生产备2019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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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产场地已退租,已无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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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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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晟亦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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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药监械生产备20220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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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产场地已退租,已无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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