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第一组召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通报会,通报刚刚结束的检查中发现的诸多共性问题。伊犁州76家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通报会。
据了解,此前,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第一组对伊犁州3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为期15天的专项检查。
通报会上,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组第一组副组长、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主任李颖通报了医用氧生产企业、批零一体药品经营企业、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中药饮片专营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其它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针对检查中存在并通报的问题,伊犁州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此次检查反馈的问题为契机,认真对检查组通报的问题进行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逐一核对,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并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奖罚机制,把药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