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南湖区局结合实际,持续推进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76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82家次、药品批发企业6家、药品连锁企业1家、药品使用单位136家、疫苗接种单位13家,发现问题17个,全部整改完毕,立案查处1家。
一是联动协作,靶向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与卫健部门对接,更新医疗机构名单,制定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单位,加强科所队的协同检查。开展各类联动检查12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36家,给予警告的机构4家。
二是监检结合,突出检查重点内容。充分运用日常检查,换证检查等事后监管检查原因,以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农村药店、民营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采取“看药品、看储存,查资质、查台账、查记录”等方式,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处方药合规销售、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等为重点,有的放矢开展专项;专人收集质量信息,突出监督抽检的靶向性,重点针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等开展抽样102批次。
三是强化培训,持续增强企业责任意识。以宣贯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平安建设为契机,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培训指导活动,6月份,对全区108家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开展集中培训,提升药品使用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药店检查过程中,就企业提出的问题予以答疑解惑,督促和引导其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