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保局印发了《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现行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
二、主要内容
(一)新增“无创逆行胰胆管造影费”等15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定价格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修订“直肠取活检术”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停用“红细胞寿命测定”等24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明确“基本物质资源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滑石粉、标签、防渗漏垫、中单、护(尿)垫、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护理盘(包)、治疗巾(单)、手术巾(单)、手术包、普通注射器、可复用的操作器具、非药品类对比剂、影像存储介质、铅制防护用品、标本采集存放用品、咬口器或牙垫、口/吹嘴、气体收集袋、肠道菌液制备用物或菌液制成品、染色剂、辅助试剂、肛门扩张器具、肛诊指套、圈套皮筋、挂线材料、报告打印耗材、软件(版权、开发、购买)成本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
(五)消化内科内镜治疗或手术类项目,如需使用相关内镜可按内镜检查费用收取,如行消化内镜息肉去除时使用“内镜”,可收取“无创消化道息肉去除费+上消化道内镜检查费(常规)”。
(六)普通外科的各类手术项目的价格构成,已包含手术涉及的各类内镜使用成本,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操作时,开放手术与经内镜手术执行相同的价格标准,内镜辅助操作不再另行收费。
(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放射检查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并执行现行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对于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
(八)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自愿选择基础上,若提供“数字胶片云储存服务”,可不再提供实体胶片。将减少实体胶片打印节约的成本,用于补偿数字胶片服务成本。医疗机构在常规提供影像资料后,如需额外提供影像资料,可收取相应费用。
三、执行时间
自2026年4月2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