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好美思康宁大药店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14日
|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许可范围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仓库地址
|
发证日期
|
证书编号
|
|
山东好美思康宁大药店有限公司
|
零售连锁总部
|
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园路与京通路东交叉口
|
张洪梅
|
张洪梅
|
牛秀丽
|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锦园路北与京通路东交叉口(委托山东聊城百进医药有限公司配送)
|
2025年02月14日
|
鲁BA6350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