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规范化药学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效能,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师服务水平,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除专营乙类非处方药外)配备执业药师,督促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重点对执业药师是否正常配备、是否正常在职在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结合日常监管,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在岗履职情况,执业药师不在岗是否销售处方药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85家次,责令整改90家,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2件。
三是组织培训,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全国最美执业药师就药事服务相关知识、药物治疗安全与合理用药、政策法规等内容给全市90余名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代表进行授课,不断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