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议服务机构、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扩面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2〕25号)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两定机构定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2〕42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24年2月申请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初审和多方评估,并对拟签订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意见,现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决定与重庆渝北张天才诊所等13家医药机构正式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详细名单见附件)。
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实行“一点一证”管理,公布的协议服务机构与其协议服务地址相对应,协议服务机构的其他分支机构、新设科室未经我中心同意,不得纳入医疗保险服务范围。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