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天麻胶囊”(国药准字Z20025301)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我局在全省范围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现该药品生产企业已按有关规定提交整改报告,在相关媒体发布了更正启事,承诺今后不再发布违法广告,并申请我局解除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鲜天麻胶囊”(国药准字Z20025301)产品在甘肃省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