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提升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保障参保人员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博湖县2026年第三季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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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季度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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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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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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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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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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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滚存结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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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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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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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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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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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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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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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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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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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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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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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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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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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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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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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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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待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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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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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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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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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数据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博湖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6-6621195
办公地址:博湖县幸福路121-1号3楼
数据说明:因各项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年末医疗保险基金一般无结余,统一上解至州医疗保障局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