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35号)要求,科学、有效地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总体积极向好,复工复产正有序展开。但随着近期国外疫情形势的迅速变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外防境外输入、内防内部二次传播的双重压力。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综合分析本区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形势,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要在毫不放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周密安排,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秩序。
二、精心组织,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各预防接种门诊在全面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秩序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公示,及时向社会告知预防接种服务安排情况。要通过网络或电话开展预约接种,合理安排有序接种,优先安排因疫情防控未及时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及其他疫苗后续剂次接种。要严格控制门诊人流规模和密度,科学确定每日接种量,合理安排接种时段,尽可能减少接种前等待时间,避免接种后留观人员聚集。要加强接种场所内部环境消毒,开窗通风,引导受种者及陪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消毒、出入人员测温、健康线设置等措施,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机构内感染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预防接种正常秩序恢复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促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不断提升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水平。为确保全市疫苗接种工作安全,各区要采取微信公众号、APP推送消息、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预防接种知识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预防接种时的疫情防控意识。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疫苗接种相关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谣言,同时,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持投诉渠道畅通,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及时解决市民反映的疫苗接种有关问题,更好满足市民预防接种需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