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转发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10个自然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6207565; 传 真:0791-86207565;
地 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邮 编:330046;
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
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2022年6月9日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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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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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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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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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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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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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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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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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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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药GMP202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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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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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工业园区中大道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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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
(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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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1日-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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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
杨群
李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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