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全省计划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684台,其中新增341台,分3年实施。
(一)根据《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建设北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含省属医院等)(主要辐射福州、宁德、南平、三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南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主要辐射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市)。以北部、南部两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规划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单位配置需求申报、区域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社会办医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伽马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的控制数量。
具体为:
1. 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全省总体规划配置控制在25台内,新增配置14台。到2020年底,北部区域医疗中心新配置8台,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新配置6台。
2.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全省总体规划配置控制在6台内,新增配置5台。到2020年底,北部区域医疗中心新配置3台,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新配置2台。
3. 伽马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全省总体规划配置控制在8台内,新增配置6台。到2020年底,北部区域医疗中心新配置4台,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新配置2台。
(二)以设区市为规划单位,重点结合各设区市的申报需求,合理规划配置64排及以上CT、1.5T及以上MR、直线加速器(含X刀)的控制数量。
1. 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到2020年底,全省规划配置242台,其中新增120台。
2. 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到2020年底,全省规划配置311台,其中新增143台。
3. 直线加速器(含X刀)。到2020年底,全省规划配置93台,其中新增54台。
分区域医疗中心或设区市配置规划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