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注销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公告之日起,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活动。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附件
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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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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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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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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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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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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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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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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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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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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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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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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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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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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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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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3000071040516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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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56号1号楼56-2室、56-4室、56-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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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昊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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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昊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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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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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AA971A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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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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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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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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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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