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合法权益,保障参保人员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武汉市医疗保障稽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示,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23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电子邮箱来函请发送:1140630938@qq.com,纸质邮件寄至: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创大厦302室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稽查科(邮编:430015),邮件请注明“武汉市医疗保障稽核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武汉市医疗保障稽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