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海锐盟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0875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2月1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0314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人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7介入器材,13无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变更为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2有源植入器械,13无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21医用软件(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