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医疗机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符合规定要求,拟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30日
|
医疗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科室地址
|
科室负责人
|
科室名称及许可证类别
|
医疗机构类别
|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
田辉
|
7号楼负一层核医学科;3号楼9层南区肿瘤微创科
|
|
核医学科、第四类;肿瘤科、第二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