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关于加强集采药品质量监管的通知》,严防严控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省药监局四分局开展集采辖区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
省药监局四分局一方面将《关于加强集采药品质量监管的通知》重要精神和相关风险防控要求传达至辖区企业,引导企业进行自查整改,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另一方面采取专项检查和延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了系列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扫码上传,追溯信息是否与药品流向一致;药品采购、入库、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管理是否符合GSP要求,证、票、帐、货、款是否一致,财务账票据与业务系统购销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违法回收药品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存在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问题;是否按照GSP要求对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是否按照GSP要求对药品运输进行审计管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尽责,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制定及执行与实际是否相符。
今年5月以来,省药监局四分局已检查1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5家零售连锁总部,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1家药品批发企业采取了约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