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医院因停止放射性药品使用,经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注销其《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证书内容详见附件。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日期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如公示期内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正式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监督电话:023-6035372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编:401120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拟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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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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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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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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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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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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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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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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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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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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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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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3045202705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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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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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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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放用2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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