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第53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康新生物(吉林)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与行政许可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享有听证权利,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431-82752011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 编:130000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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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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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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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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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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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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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新生物(吉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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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航空街3999号办公楼10号;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航空街3999号车间A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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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09-02-温热(冷)治疗设备/器具,14-10-创面敷料,14-12-造口、疤痕护理用品,14-15-病人护理防护用品,14-16-其它器械,17-10-其他口腔材料,18-01-妇产科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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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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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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