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20]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陵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际情况,确保区药品耗材集中招采中选品种采购任务高质量完成,3月2日下午,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广陵分局召开广陵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培训会,医保广陵分局科室负责人、11家区属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招采工作业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分局科室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省医保部门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政策文件精神;布置了江苏省第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带量采购工作;对区属公立医院在药品耗材招采工作存在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最后,结合国家、省、市药品耗材招采文件精神和全面落实集中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要求,对下一步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还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采购使用带量品种,确保药品(医用耗材)招、采、配、用、管等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广陵分局将以本次此次培训会为起点,重点突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采购、集中结算工作,帮助各定点医疗机构解决在日常运行操作招采结算系统中遇到的难题,切实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集中结算工作,确保医用耗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