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取消:
河南省平舆县华泰宜和堂大药房工业大道店;
河南省华泰宜和堂大药房张小庙店;
河南省华泰宜和堂大药房同源店;
上蔡县同心医药有限公司第三零售部;
4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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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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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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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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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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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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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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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驻药监械经营备20250173号(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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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舆县华泰宜和堂大药房工业大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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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工业大道与清河北路交口向东10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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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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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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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驻市监械经营备20210263号(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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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华泰宜和堂大药房张小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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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工业大道中段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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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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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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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驻药监械经营备20250197号(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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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华泰宜和堂大药房同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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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解放街中段北侧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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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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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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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驻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3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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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同心医药有限公司第三零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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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都镇北街中段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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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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