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永生卫生材料厂等3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个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详见附件)因企业未在备案地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产品备案。
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提出陈述、申辩,并递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经审核陈述、申辩意见未被采纳的,我局将依法取消相应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产品备案。
联系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流通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6-69859285
特此公示。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