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举措,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一)强化组织保障。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统筹做好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推进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确保深化医改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全面承担医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出实招,见实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切实发挥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理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报告,对公立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监督检查或责成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三)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市政府对深化医改工作“两排队”要求,加强对改革成效的监测评估和督导考核。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深化改革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分工机制,建立年度医改任务台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将日常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医改考核和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严格奖惩,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进。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
(一)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作为牵头部门的责任,逐项对照《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要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确保《意见》扎实推进。要找准医改突破口,强力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乡村一体化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务人员薪酬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重点工作。
(二)切实履行协同部门职责。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照《意见》明确的部门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
(三)切实履行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各级医疗机构要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切实运用好医改政策,推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在医院落地见效,促进医院健康发展。要持续推进便民惠民服务,从细节入手,优化服务流程,打通服务堵点,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切实让群众享受到医改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和宣传引导
(一)探索制度创新。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方向,围绕医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在制度、机制上创新,在方式、方法上革新,积极探索推进医改有效实施路径,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改革举措,把我市医改工作抓出成效、抓出特色。
(二)鼓励基层首创。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本部门医改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着力在构建健康邯郸制度体系,完善医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管控机制,推动邯郸模式“健康小屋”提档升级,整合癌症防治资源,打造肿瘤防治中心,整合医养结合资源,打造医康养中心等方面探索出邯郸路径。
(三)加强示范带动和宣传引导。要发挥试点对医改工作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医改政策开花结果。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广改革典型经验。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