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医疗设备器械管理等2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苏卫办医政〔2017〕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管有关医院:
根据《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省医院协会组织专家审核,我委复核并公示,决定新成立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医用高压氧等2个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见附件,以下简称“质控中心”)。请上述2个质控中心切实履行职责,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关质控指标和标准体系、质控程序和方法,扎实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请质控中心挂靠单位高度重视和支持质控中心工作,在人员、设备、时间及经费上予以充分保证。请省医院协会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做好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及督查工作。
附件:新成立2个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中心主任名单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抄送:省医院协会
附件下载:新成立2个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中心主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