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无锡市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论证评审的通知》(苏卫规划函﹝2017﹞12号)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报、评审工作。
请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3月7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市卫生计生委规财处,过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格式标准进行准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论证评审参评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并填报。
定于3月9日(星期四)13∶30,在市卫生计生委(市民中心4号楼)438会议室召开无锡市医疗机构2017年度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评审会。请各申报单位的负责人、设备科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评审,人数不超过4名。各单位参评时论证陈述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重点分析本单位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临床需求和使用情况,医疗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财务状况,并说明购置新设备的分类分型定位和资金来源,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人员上岗证原件(每个岗位按设备配置基本要求)。每个单位论证时间控制10分钟以内。
联系人:胡云峰,联系电话:81823310。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论证评审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