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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推动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医改办、卫计局、医管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各总医院(医联体):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总医院组建工作的意见》精神,为继续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就进一步推动医疗联合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积极引导合理就医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通过派驻医务人员开展门诊、临床带教、教学查房、业务指导等方式,提升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派驻下级医疗机构的工作经历,视同晋升前服务基层时间;下级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工作视同进修;其下派医疗机构服务或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工作2年时间内累积满半年以上的时间,可视同连续服务或进修时间。在医联体内的各级医疗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二、医务人员下派工作期间的诊察费按照所在下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收取,上下级医疗机构诊察费标准之间差额部分由医保基金予以补足,并拨付给派出单位。各医疗机构应在每月的25日前将下个月下派医务人员安排计划报市医管中心或各地管理部备案。
三、医疗机构下派、进修医务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晋升下派、进修服务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服务时间要求的,不予核定。
四、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认真做好医联体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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