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拟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进行了论证,确定68种院内制剂在全省调剂使用。现将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目录(第五批)予以公布,请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推荐目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择适合的品种,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调剂使用相关手续后使用。生产院内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证提供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院内中药制剂。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