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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出手,对医生开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8/07/17 信息来源:查看
日前,据《常德日报》报道,该市已启动“黑名单医生”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处方和套取医保资金的现象。凡是进入“黑名单医生”之列的医生,其信用都将打折扣,限制其医保处方权。

▍“医生黑名单”,早已有迹可循

  事实上,医保的“医生黑名单”制度早已在各省出现了。

  2017年11月,广东就已提出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单位及个人黑名单制。 被列入黑名单的医保医师,立即停止医保处方权,原则上3年内不得签署医保处方。

  在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基金**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

  建立全省互通的医药机构诚信档案,结合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逐步建立医药机构负面清单,将医药机构守法诚信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系统,实行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单位及个人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医保医师,立即停止医保处方权,原则上3年内不得签署医保处方。

  更早的是福建省。

  2016年10月,福建省医保办列出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五大“黑名单”,五大黑名单主要针对药品耗材供货生产企业、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和医保医师。

  对医保医师进行的规范主要是以下四点,违反以下任意一点,都会被列入“黑名单”:

  1.违背医学本质,违反医疗规范,开“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

  2.收受药商回扣;

  3.与不法药商勾结,利用医疗、医药的特殊性,欺骗患者至**药店购买回扣药品;

  4.恶意借用、套用他人医师代码开具处方。

  据悉,列入黑名单后,医保将对黑名单上的医生拒付处方相对应的医保费用,并对上了黑名单的医保定点机构和药店拒付医保费用。

  总的来说,在国办发文:“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以及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之后,中国的医保医师逐渐开始进入医保监控的严管时代。

  ▍带金销售陷入困境,药企的洗牌和更新要来了

  带金销售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给予零售终端店员的销售提成,也指企业根据医生开具该药品的处方数量给予其相应提成回报。

  我们都知道,药品能否进医院,折扣多少,由医院领导或药剂科决定,而让医生在处方上写上药代们的产品名字,是药代们的**终诉求。

  一方面,“医药国17条”和“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方法”的颁布,医药代表的临床推广模式需要进行改变,医药代表不再承担药品销售;另一方面,医保医师启动“黑名单制”,医师收受药商回扣,开出违规处方,则会被拉入黑名单,限制其处方权;双管齐下,贿赂和受贿双方都采取措施控制,则一定会倒逼药企的销售模式转型。

  双管齐下,也会带来药企的洗牌和更新。

  药企的整体工作流程为研发、生产、市场和销售。国家严控医药代表违规销售,医生开违规处方,很多销售行为无法开展,会带来销售人员的下降和销售费用的减少,从而给研发和创新腾出更多的资金和空间,促进药企研发新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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