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1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医疗机构桓台史氏医院符合规定要求,拟予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公示期10天,自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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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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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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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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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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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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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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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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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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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史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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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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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马桥镇张田路与西史村路口东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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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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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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