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疫防办发〔2020〕13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9号)转发你们,鉴于我省已将所有疑似病例和轻症患者收治在定点医院经进行隔离治疗,请各地结合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0〕19号)要求,在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工作中根据当地实际,参考应用。
附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