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见注销清单)。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注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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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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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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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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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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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
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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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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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新安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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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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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非经营性-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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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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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xaj.cn
81.68.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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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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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千方百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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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千方百剂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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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营性-201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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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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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qfbjdyf.com
112.30.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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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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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