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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开展医保基金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信息来源:查看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扩面提质。通知提出,2025年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需开展即时结算。

    通知要求,2026年底前实现即时结算资金占本地医保基金月结算资金的80%以上,开通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占比达到80%以上。结算资金覆盖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即时结算范围;结算资金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和药店购药等医药费用;可逐步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即时结算范围。2026年底前推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纳尽纳,鼓励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即时结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逐步纳入即时结算机构范围。

    通知强调,规范资金拨付机制。各省级医保部门指导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原则上在次月10日前申报医药费用。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即时结算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即时结算效率,压缩结算周期,在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拨付结算资金,力争在次月底前拨付到位。缩短特例单议病例申请审核周期,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拨付效率。各地可根据当年医保基金预算、往年医保基金支出等情况,合理确定即时结算拨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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