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医疗器械事中事后监管,排除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引导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原则,现将阿里地区第四批主动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再经营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已标注(注销),许可证号无效。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
医疗器械标注(注销)经营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凭证号
|
经营方式
|
经营地址
|
注销原因
|
|
1
|
百姓平价大药房
|
藏阿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001号
|
零售
|
狮泉河镇文化路
|
主动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