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医保〔2021〕25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和《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的通知》(漳医保中心〔2023〕18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4月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南靖县医院申请增加住院科室(耳鼻咽喉科)等2家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申请,根据专家的评估结果,经研究,南靖县医院申请增加住院科室(耳鼻咽喉科)等2家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资质(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南靖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30日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7827593(南靖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南靖分中心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符合定点资质的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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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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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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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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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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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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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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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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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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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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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住院科室:耳鼻咽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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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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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呀哚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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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桥东路9号湖滨名城36幢D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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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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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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