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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专项检查互联网器械经营
发布时间:2017/05/25 信息来源:查看

新疆伊犁专项检查互联网器械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秩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组织开展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互联网医疗器械非法经营和非法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主动监测,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软性角膜接触镜、避孕套等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对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未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编号,以及提供不真实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行为。
    二是对其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违规网站、网页及第三方平台等信息立即组织调查。其中,对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由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在第三方平台违法开展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且不能确定管辖地的,由网络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
    三是通过群众举报、全面监测、重点排查等方式,做到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有机结合,主动发现互联网医疗器械非法经营线索。对发现的互联网非法经营医疗器械和非法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行为严肃查处,相关非法网站,依法移送通信管理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活动。对查实的案件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定期发布警示公告,公开已被取缔的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网站名单,提醒公众自觉抵制非法网站;鼓励消费者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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