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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监窗口多举措保证医疗器械备案工作三到位
发布时间:2017/02/21 信息来源:查看

扬州市监窗口多举措保证医疗器械备案工作三到位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的管理办法,扬州市监窗口结合本辖区医疗器械工作实际,积极部署多举措保证医疗器械备案工作三到位。

     一是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宣传到位。 窗口结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办理依据、工作流程、备案资料和备案要求等内容,统一印制办事须知放在窗口供企业拿取,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和中心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示,方便企业对照和下载。
 
      二是认真做好备案工作,服务到位。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局有关备案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将确保企业一次性办成,不拖延备案时间,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促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把关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将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及时反馈到相关监管科室,在备案后三个月内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来核实人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制度等与备案承诺时是否一致,对于检查中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备案申请资料不一致的,以及经营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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