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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系统联合开展“十四冬”期间药品安全保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4/02/22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含兴奋剂药品和特殊药品监管,有效预防和杜绝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期间药品流通质量安全,2月20日,自治区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凉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十四冬”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重点检查了滑雪场医务室,抽查了接待酒店周边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特殊药品等分类管理和销售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含兴奋剂药品严格检查是否专人专柜管理、外包装是否粘贴“运动员慎用”标签等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督导组要求,监管部门要持续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常态化巡查频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风险研判,健全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企业要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尽责,为运动会顺利举办提供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督导组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家,发现《含兴奋剂药品实名登记表》记录内容不完整、冷藏柜温度计损坏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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