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马村分店因自身原因决定终止经营药品,并向我局递交申请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此药品零售企业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编号
|
|
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马村分店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马村市场路2-1号
|
龚朝彬
|
零售(连锁)
|
琼CB898630061
|
特此通告。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