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海宁市局聚焦“三个重点”开展冬季常用药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冬季常用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35家、医疗机构11家,现场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
一是聚焦重点品类,确保底数清晰。围绕秋冬季气候特点,以感冒药、止咳药、肠胃用药、抗病毒类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类用药为重点品种,对药品的供货方资质、陈列与存储、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检查,确保经营和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目标性。同时,对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防治类用药的储备情况、进货频次和进货渠道进行摸底,督促其加强药品保供,全力保障秋冬季广大群众购药需求和用药安全。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规整存储方式。针对冬季温度变化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重点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的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于需冷藏、阴凉保存的药品是否按要求存储,冷藏设备是否能稳定运行。同时,查看药品的摆放是否规范,有无药品与非药品混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等情况。
三是聚焦重点环节,规范销售行为。在购进环节,重点检查药品的进货台账,查看药品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情况,确保药品能够追溯到源头生产企业,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可溯源性。着重检查药店销售人员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职、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和假劣药品,对药品的宣传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夸大疗效等虚假宣传行为,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商品明码的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坚持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坚决杜绝渠道不明、质量不佳的药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