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普洱市、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170号)和6月26日召开的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培训会精神,以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委信息中心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对接技术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请有关州、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辖区内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完成与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系统的对接。
执行中如有疑问,请联系:
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段云昕 18313060849;
省平台项目组: 詹健雄 18708145813 。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7月28日